大放開!兩類醫療機構,醫械企業可以辦了
作者:佚名 來源:醫藥網 更新于:2017-11-10 閱讀:
今年8月,國家衛計委曾宣布,將再增設5類獨立設置的醫療機構,包括康復醫療中心、護理中心、消毒供應中心、健康體檢中心、中小型眼科醫院。
最新消息,其中2類醫療機構的基本標準和管理規范已經出爐了,包括醫療器械企業在內的社會力量,都可以申請舉辦康復醫療中心、護理中心,并集團化、連鎖化運營了。
日前,國家衛計委印發通知,就康復醫療中心、護理中心設置工作提出要求,并隨通知印發了《康復醫療中心基本標準(試行)》、《康復醫療中心管理規范(試行)》、《護理中心基本標準(試行)》、《護理中心管理規范(試行)》。
依據國家衛計委所發通知,康復醫療中心、護理中心屬于獨立設置的醫療機構,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康復醫療中心不包括醫療機構內部設置的康復部門,也不包括以提供醫療康復為主的二、三級康復醫院。
護理中心不含醫院內設的護理單元,也不包括按照護理院、護理站標準設置的護理機構。
其設置審批權限由省級衛計委確定。鼓勵康復醫療中心、護理中心集團化、連鎖化經營,建立規范、標準的管理與服務模式。對申請舉辦集團化、連鎖化康復醫療中心、護理中心的,可優先設置審批。
在功能定位上,康復醫療中心、護理中心以貼近社區、服務家庭為主,有條件的康復醫療中心、護理中心可以采取家庭病床、巡診等方式提供上門服務。
康復醫療中心以接收經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或康復醫院住院康復治療后,病情處于穩定期或后遺癥期,功能仍需要緩慢恢復或進一步穩定,雖不需要大量醫療護理照顧,但又不宜直接回歸家庭的患者為主。
護理中心以為失能、失智或長期臥床人員提供以日常護理照顧為主,輔以簡單醫療措施。
通俗點說,就是與衛計委此前放開設置的醫學影像診斷中心、病理診斷中心、血液透析中心、醫學檢驗實驗室、安寧療護中心一樣,康復醫療中心和護理中心也是可以由業內企業自己投資開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負盈虧。
這倆中心要與區域內的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建立協作關系。在分級診療體系中,二級及以上醫院主要面向常見病、多發病、危急重癥和疑難復雜疾病患者,而這倆中心和基層醫療機構主要面向慢性病、康復期、老年病、晚期腫瘤患者等,要滿足的是機構養老、居家養老、社區養老這樣的市場需求。
業內企業新機遇來了!
而與康復、護理相關的產品市場應也會擴容。
以下為衛計委文件中給出的兩大中心各自的基本設備配置標準:
康復醫療中心所需基本設備:
(一)常規設備:參照一級綜合醫院基本設備。
(二)專科設備
根據所開展康復醫療服務的專業設置,配備滿足開展業務需要的專科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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